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

发布时间: 2025-10-21       发布机构:公安局          字体:[  ] 分享至:

体裁分类:暂予监外执行公示   

薛斌,男,汉族,1968年8月4日出生,户籍地为河北省沽源县。因犯危险驾驶罪,于2025年9月3日被沽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,刑期执行至2025年12月2日止。因其患有严重疾病,于2025年9月30日由沽源县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四条、《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程》(公监管【2022】215号)第十四条之规定,经审核,本局认定薛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自2025年9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

现将薛斌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依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承办单位反映。

公示时间:5个工作日(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

    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:0313-5829961(沽源县看守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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